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EMBA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
为进一步加强培养过程管理,规范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,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现就做好2023年下半年EMBA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专业实践对象
本次专业实践工作开展主要针对2021级与2020级未完成专业实践的学生。
二、专业实践操作流程
1. 材料提交
提交时间为:11月20日前;
提交邮箱为:csuemba@163.com。
请学生填写并提交《9778818威尼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》初稿(报告模板见附件,文件名为:学号-姓名-9778818威尼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.pdf))。要求:
(1)学生填写好第1-5页的内容,其中校外导师及信息必须填写,专业实践总结不少于5000字,本人签字必须手写或者使用手写电子签;
(2)第6页需请校外导师及实践单位部门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,校外导师、实践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员工代表签字必须手写或者使用手写电子签。
(3)第7页需请校内导师签署审核意见,导师签字必须手写或者使用手写电子签。
(4)第8页“二级培养单位考核小组意见”及后面的内容留白,等待学院组织考核小组进行专业实践审核,给予成绩评定。
2.专业实践申请与审核
专业实践申请与审核时间为:11月21日-12月14日。
请参加专业实践考核的学生在“9778818威尼斯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”完成专业实践的线上操作。
11月21日—23日,学生登录管理系统→培养管理→必修环节录入→新增专业实践申请,填写专业实践内容,提交专业实践申请→导师审核。
11月24日—12月8日,EMBA办公室组织考核小组对学生的专业实践报告进行审核,给出考核结果,并进行助理审核。同时,请学员关注个人邮箱,及时接收专业实践考核结果。
12月11日—13日,学生上传最终版《9778818威尼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》(最终版专业实践报告要求:带校外导师、实践单位部门负责人、员工代表及导师签字,带成绩评定及考核小组签字)→导师审核学生最终版《9778818威尼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》,至办结状态。
12月14日,成绩录入。
专业学位教育中心EMBA项目
2023年11月9日
(一审:晏卿雨 二审:田红萍、吴丰华 三审:关健)
附件【附件:9778818威尼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.doc】